新華社北京2月27日電(記者 董峻)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張紅宇27日說,現階段培育家庭農場經營者應當以承包農戶為主,政策扶持的重點是在承包農戶中產生的規模經營農戶,而不是鼓勵城鎮居民下鄉種地。
  據農業部去年調查,全國共有符合統計標準的家庭農場87.7萬個,經營耕地面積1.76億畝,平均經營規模200.2畝。其中,從事種養業的家庭農場達到86.1萬個,占家庭農場總數的98.2%。
  張紅宇在農業部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說,家庭農場有三大基本特征:一是家庭經營,即使有雇工也只發揮輔助作用,這使其區別於以雇工勞動為主的公司制大農場;二是專業務農,經營者大都接受過農業教育或技能培訓,經營管理水平較高,這使其區別於以農業為副業的兼業農戶;三是規模適度,能夠使經營者獲得與當地城鎮居民相當、比較體面的收入,這使其區別於超小規模經營的傳統承包農戶。
  他同時表示,家庭農場經營者也可以是其他長期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這主要是考慮到,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大多數青壯年已進入二三產業,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經商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有利於解決這些地區的“誰來種地”問題。
  據其介紹,農業部24日下發了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一系列具體措施。如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建立家庭農場檔案,開展示範家庭農場創建活動;引導和鼓勵家庭農場經營者通過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土地經營權入股保底分紅等利益分配方式,穩定土地流轉關係;推進落實涉農建設項目、財政補貼、稅收優惠、信貸支持、抵押擔保、農業保險、設施用地等相關政策;引導和鼓勵各類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面向家庭農場的經營性社會化服務;鼓勵中高等學校特別是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新型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務工返鄉人員等興辦家庭農場等。  (原標題:農業部:發展家庭農場不是鼓勵市民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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